Friday, March 09, 2007

生气!

http://arashi.vox.com/library/post/oh-my-5.html#comments

看了就生气。韩国最近又有一个新的版权,就是任何人把日本戏和综艺节目放上韩国网站将会被那些韩国电视台控告。那些戏剧的照片和音乐的歌词也都不能放上网。

真是的!其实,我并不赞成他们这种做法,这不仅对世界各地的日韩歌迷和喜欢看日韩剧的电视迷无利,也对那些日本和韩国的音乐公司无利。他们这样做,没住在日本和韩国的人就不能看到那里的电视剧,而只靠日本和韩国的音乐迷和电视剧迷,也没办法取得其他国家的人的兴趣。

据说,如果犯规,就得罚款$1500,就是说,如果你放一张照片,就得还$1500,放两张照片,就得还$3000,这是什么道理吗?!

如果这继续下去,我敢保证,日本和韩国的一人将会失去一大把海外歌迷,包括我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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